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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中共合肥市委、合肥市人民政府《关于合肥市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合发[2002]4号文件)精神,设置中共合肥市委老干部工作局,为市委部门管理机构,由市委组织部管理,市委老干部工作局在市委领导下,承担全市老干部工作检查、指导、协调和服务工作。按照转变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。
一、主要职责
(一)贯彻落实党的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,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我市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,并组织实施。
(二)督促检查全市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,参与离休干部离休费和医药费保障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工作。
(三)指导和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,组织老干部积极参与两个文明建设,为全市的改革、发展和稳定继续发挥作用。
(四)积极开展老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,及时掌握信息和动态,向市委、市政府提出政策性建议。
(五)协助关工委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。
(六)协助做好老年大学的管理和协调工作。协助市老教委协调、指导全市老年教育网络建设。
(七)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。
(八)指导和协调全市老干部活动室、老干部病房等基础实施的建设和管理。负责老干部易地安置工作,外地来肥老干部接待工作,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,离休干部荣誉证、优待证审核发放工作,县级以上老干部逝世后的登报审批、宣传、信息(库)工作,以及老干部的走访、慰问等工作。
(九)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内设机构
根据上述职责,市委老干部工作局5个职能处室。
(一)办公室
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工作,协调机关各处室工作关系;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;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节庆活动的组织工作;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;承担文电处理、机要、财务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;负责本局老干部的管理、服务工作;负责对外接待等工作。电话:2826424
(二)老干部处
负责检查督促全市老干部政治待遇、生活待遇的落实工作;指导老干部党支部建设,加强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,发挥老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;检查、指导和协调老干部易地安置工作;指导县区、市各位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;协同有关部门安排老干部健康疗养和健康检查;承办离休干部的节日走访、慰问、节日供应工作;办理县级以上(含享受待遇)老干部逝世后登报审批等有关事宜。电话:2826534
(三)综合调研处
承担全市老干部工作的综合调研,拟定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;负责老干部工作的统计、宣传、信息(库)藉信访接待工作。电话:2826324
(四)关工委办公室
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领导下,具体负责办理关工委综合、协调、会议、活动、接待等日程管理和服务工作。电话:2810019
(五)老干部教育处(老年大学办公室)
在合肥老年大学领导下,具体负责办理老年大学综合、协调、会议、活动、接待等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。电话:28130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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